⒈ 教训开导;教育学名词。训导与训育涵义大致相同。
英lesson; instruct and guide;
⒈ 教诲开导。
引《国语·楚语上》:“闻一二之言,必诵志而纳之,以训导我。”
《后汉书·河间孝王开传》:“诸君空受爵禄,而无训导之义。”
唐 吕【lǚ】温 《<地图志>序【xù】》:“使嗜【shì】学之徒,未披文【wén】而见义,不由户而覩奥,斯【sī】训导之明也。”
清 俞樾【yuè】 《茶【chá】香室续钞·正【zhèng】音书【shū】院》:“但语言自幼习成【chéng】,骤难更改,故必徐加训导【dǎo】,庶几歷久可通。”
⒉ 学官名。 明 清 府、州、县儒学的辅助教职。
引《明史·职官志四》:“儒【rú】学:府,教授一人,训【xùn】导四人。州,学正一人【rén】,训导【dǎo】三人【rén】。县,教諭一【yī】人【rén】,训导二【èr】人。教【jiāo】授、学正、教諭,掌教诲所属生员,训导佐之。”
《清史稿·职【zhí】官志三【sān】》:“儒学:府【fǔ】教授、训【xùn】导,州【zhōu】学正【zhèng】、训导,县【xiàn】教諭、训导,俱各一人【rén】。”
⒈ 教训劝导。
引《国语·楚语上》:「必诵志而纳之,以训导我。」
《三【sān】国【guó】志【zhì】·卷三【sān】·魏书【shū】·明帝纪》:「岂训导未洽,将进用【yòng】者不以德显【xiǎn】乎?」
近教导 训诲
⒉ 职官名。明、清于府【fǔ】设教授【shòu】,州设学正,县【xiàn】设教谕【yù】,职司教育学生。其副【fù】职皆【jiē】称为「训导」。清末废。
⒊ 大学及学【xué】院以【yǐ】下各【gè】级学校负责管理学生生活教育的部【bù】门【mén】或【huò】主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