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喻歹徒不为害邻里。
⒈ 喻歹徒不为害邻里。
引孙锦标 《通【tōng】俗常言疏【shū】证·动物【wù】》:“《通俗编》:‘鸕鷀不【bú】打【dǎ】脚下塘。’《全唐诗》録【lù】 唐 谚云:‘兔儿【ér】不喫窠边草。’义【yì】与之同。”
今多作“兔子不吃窝边【biān】草”。 罗旋【xuán】 《南【nán】国烽烟》序篇:“人家说,兔子【zǐ】不吃窝边草,你对本房【fáng】人都不【bú】能手下【xià】留情么?”
⒈ (谚【yàn】语)兔子为防敌人【rén】发觉【jiào】巢穴所【suǒ】在,而不吃窠边【biān】的草。比喻不在乡里做坏事或不去【qù】侵犯周【zhōu】围人的利益。也【yě】作「兔子【zǐ】不吃窝边草」。
例如:「有道是:『兔儿【ér】不【bú】吃窠【kē】边草』,再怎么【me】样,我【wǒ】也不会打自己人【rén】的的【de】主意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