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继承统绪。
引《晋书·姚泓载记》:“自陛下龙飞绍统,未有殊赏以答其意。”宋 赵彦卫 《云麓漫钞》卷十:“仁宗 晚年,京师【shī】染紫变其色而加【jiā】重,先染【rǎn】作青,徐以紫草加【jiā】染,谓之油紫。后人指为【wéi】 英宗 绍【shào】统之【zhī】讖。”明 张居正 《谢召见疏【shū】》:“兹【zī】遇皇上绍统【tǒng】凝【níng】基,更新理化,自【zì】揣位高才薄,方欲以不【bú】能而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