kān

取勘


拼音qǔ kān
注音ㄑㄨˇ ㄎㄢ

取勘

词语解释

取勘[ qǔ kān ]

⒈  审理。

⒉  犹查核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审理。

宋 孔平【píng】仲 《孔【kǒng】氏【shì】谈苑》卷【juàn】二:“叶康直 为转运【yùn】使,以粮草不办【bàn】……明【míng】日早,札子至, 叶康直 枷项送 渭【wèi】州 取勘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【jiàn】·宋哲宗绍【shào】圣四年【nián】》:“帝【dì】以 张天【tiān】説 所进书立意【yì】狂妄,詆訕先帝,送 开【kāi】封府 取勘。”

⒉  犹查核。

《元典章·兵部三·给驿【yì】》:“﹝官员﹞到任之后,不幸【xìng】病故,抛下家属……仰所在官司【sī】取勘,见数【shù】应【yīng】付元去铺马车【chē】船,仍给行粮,递送还家。”

分字解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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