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为商贾说合交易并总计其财货以征税。
引《史记·五宗世家》:“而 赵王 擅权,使使即县为贾人榷【què】会,入多於【yú】国经【jīng】租税【shuì】,以是 赵王 家多金【jīn】钱。”裴【péi】駰【yīn】 集解引 韦昭【zhāo】 曰:“平会【huì】两家买卖之贾也。榷【què】者,禁他家,独王家得为之【zhī】。”司马贞 索隐:“谓【wèi】为贾人专榷买卖之贾,侩以取【qǔ】利,若今之和市【shì】矣【yǐ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