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破矩为圆”。
⒉ 谓削去棱角,改方为圆。比喻去严刑峻法而从简易。
⒊ 比喻改方正为圆通。
⒈ 亦作“破矩为圆”。
⒉ 谓削去棱角,改方为圆。比喻去严刑峻法而从简易。
引《史【shǐ】记·酷吏列【liè】传》:“汉 兴,破觚而【ér】为圜,斲雕而为朴,网【wǎng】漏於【yú】吞舟之鱼。”
司马【mǎ】贞 索【suǒ】隐引 应劭 曰:“觚,八棱有【yǒu】隅者。 高【gāo】祖 反 秦 之政,破觚为圜,谓除其严法【fǎ】,约三章【zhāng】耳【ěr】。”
《后汉书·杜林传》:“大汉 初【chū】兴,详览失得【dé】,故破矩【jǔ】为圆,斲彫为朴【pǔ】,蠲除【chú】苛政,更立疏【shū】网,海内欢欣,人怀宽【kuān】德。”
⒊ 比喻改方正为圆通。
引胡仔【zǎi】 《苕溪渔隐丛话前集【jí】·苏子【zǐ】美【měi】》引 宋 蔡絛 《西清诗【shī】话》:“又用【yòng】事皆破【pò】觚【gū】为圜,剉【cuò】刚成柔【róu】,始为有功【gōng】者,昔人所【suǒ】谓缚虎手也。”
⒈ 去掉棱角,使【shǐ】它变得光滑【huá】圆润。比喻破除严【yán】刑峻【jun4】法。也作【zuò】「破觚为圆」。
引《史记·卷【juàn】一二二·酷吏【lì】传·序》:「汉兴破觚而为圜,斲雕【diāo】而为朴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