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杻械。
引清 刘衡 《读律心得》卷三【sān】:“递解人【rén】犯,除原有杻【niǔ】镣照【zhào】旧外,其押解人役,若擅加杻镣,非法乱【luàn】打【dǎ】,除实犯死罪【zuì】外,徒罪以上,俱枷号两【liǎng】个月【yuè】,发【fā】烟瘴充军【jun1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