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扣击宫门,指官吏、百姓到朝廷诉冤。
英knock at official's gate to lodge complaint; go to the royal court to complain about one's wrong;
⒈ 吏民因冤屈等直接向朝廷申诉,谓之“叩閽”。
引《资治【zhì】通鉴·唐昭【zhāo】宗大顺【shùn】元年【nián】》:“方且轻骑叩閽,顿首【shǒu】丹陛,诉姦【jiān】回於陛下之扆座【zuò】,纳制【zhì】敕於先帝之庙庭。”
明 陈【chén】汝【rǔ】元 《金莲【lián】记·生离》:“麟愁凤泣,弟兄固当叩閽;兔死【sǐ】狐【hú】悲【bēi】,亲戚亦宜伏闕。”
《清史稿·圣祖纪一》:“镇筸 诸【zhū】生 李丰 等叩閽言 红苗 杀人,有司【sī】不【bú】问。”
鲁迅【xùn】 《坟·看镜有感》:“直到 康熙【xī】 初,争胜了,就教【jiāo】他【tā】做钦【qīn】天监正去,则又叩阍【hūn】以‘但【dàn】知推步之理,不知推步之数【shù】’辞【cí】。”
⒈ 阍,皇宫门。叩阍指吏民趋宫门陈诉冤屈。
引《资治通鉴·卷二五八·唐纪【jì】七十四·昭宗大顺元【yuán】年》:「不然,方且轻骑叩阍·顿首【shǒu】丹陛,诉奸回于陛下【xià】之扆【yǐ】坐【zuò】,纳【nà】制【zhì】敕于先【xiān】帝之庙【miào】庭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