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屈从附和以取容于世。
⒈ 屈从附和以取容于世。
引《荀【xún】子【zǐ】·臣道》:“不【bú】恤君【jun1】之荣辱,不恤【xù】国【guó】之臧否,偷合苟【gǒu】容以持禄养交而已耳,谓之国贼。”
宋 苏轼 《上韩太尉【wèi】书》:“天下之人,幸而有不为阿附苟【gǒu】容之事者【zhě】,则各为倜儻矫【jiǎo】异,求【qiú】如 东汉 之【zhī】君子,惟恐不及【jí】,可【kě】悲也已【yǐ】!”
清 薛福成 《叶向高论》:“自 嘉靖 以后,或偏尚【shàng】才【cái】气【qì】,而见摈清议,或依阿苟【gǒu】容【róng】,而漫【màn】无建【jiàn】白。”
⒈ 苟且容身。指不以正道居位。
引《文选·张衡·思玄赋》:「不抑操而苟容兮,譬临河而无航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