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狗盗。
⒈ 犹狗盗。参见“狗盗”。
引《魏书·北海王详传》:“故五刑【xíng】为用【yòng】,犹陷触网之诛;道几胜残【cán】,寧息狗窃之【zhī】响【xiǎng】。”宋 赵彦【yàn】卫 《云麓漫钞》卷六:“汉 大要以军【jun1】吏【lì】立国, 萧 曹【cáo】 起郡吏【lì】而为相,自 絳 灌 至 申【shēn】屠【tú】嘉 皆向时椎埋狗窃【qiè】之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