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另立门户,彼此分居。
引范文澜 蔡美彪 等《中【zhōng】国【guó】通史》第三【sān】编第二章第四节:“法【fǎ】律禁止兄弟在【zài】父母生存时别籍【jí】异【yì】居……朝廷宁【níng】愿放免丁役,不【bú】许无故析【xī】户分【fèn】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