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居丧守孝。
⒉ 处理,办理。
⒊ 处罚。
⒈ 居丧守孝。
引《晋书·礼【lǐ】志中【zhōng】》:“至今世主皆【jiē】从 汉文 轻典,由处制者非制【zhì】也。”
⒉ 处理,办理。
引《朱子语类》卷六八:“凡事处制得合宜,利便随之。”
⒊ 处罚。
引洪深 《青龙潭》第四幕:“农民甲:‘县【xiàn】长并【bìng】不是为了我们的利【lì】益,他是【shì】奉了省政府的命【mìng】令,来禁止我【wǒ】们迎神赛会的【de】。’农【nóng】民【mín】丙【bǐng】:‘他是来【lái】处制我们的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