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èixiǎng

配享


拼音pèi xiǎng
注音ㄆㄟˋ ㄒ一ㄤˇ

配享

词语解释

配享[ pèi xiǎng ]

⒈  亦作“配飨”。

⒉  享,通“飨”。合祭;祔祀。古帝王祭天,以先祖配祭。

⒊  享,通“飨”。合祭;祔祀。指功臣祔祀于帝王宗庙。

⒋  享,通“飨”。合祭【jì】;祔祀。指【zhǐ】孔子弟子或历代名儒【rú】祔【fù】祀于孔庙。

⒌  享,通“飨”。谓有资格承当某事。《书·吕刑》:“惟【wéi】克天【tiān】德,自作【zuò】元【yuán】命,配享在【zài】下。”孔【kǒng】颖【yǐng】达疏【shū】:“享,训当也【yě】。是此【cǐ】人能配当【dāng】天命在于天之【zhī】下。”一说,谓配天享禄。孙星衍疏:“配谓配【pèi】天,享谓享其禄,言惟【wéi】能肩任天【tiān】德,自作善命,则配天命而【ér】享天【tiān】禄于下矣【yǐ】。”

⒍  享,通“飨”。媲美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亦作“配饗”。

⒉  享,通“饗”。合祭;祔祀。古帝王祭天,以先祖配祭。

《晋书·乐志上》:“我皇受【shòu】命【mìng】,奄有万【wàn】方,郊祀配享,礼乐孔章【zhāng】。”

⒊  享,通“饗”。合祭;祔祀。指功臣祔祀于帝王宗庙。

《三国志·魏志·齐王芳传》“詔祀【sì】故尚书令 荀攸 於 太祖【zǔ】 庙庭【tíng】” 南【nán】朝 宋 裴松之 注:“臣【chén】 松之【zhī】 以为【wéi】故【gù】 魏氏 配饗不【bú】及 荀彧,盖【gài】以其【qí】末年异议,又位非【fēi】 魏【wèi】 臣【chén】故也。”
宋 高承 《事物纪【jì】原·礼祭郊祀【sì】·配饗【xiǎng】》:“功臣配饗之【zhī】礼,由 商 人始也。”
清 陈伦【lún】 《张循王墓》诗:“两宫魄冷【lěng】冰天月,配饗【xiǎng】反旌谗【chán】諂骨。”
章炳麟 《訄书·哀清史》:“及其【qí】弄臣酷【kù】吏,配享在下【xià】,相引以为华【huá】。”

⒋  享,通【tōng】“饗”。合祭【jì】;祔祀。指【zhǐ】 孔【kǒng】子 弟子或历代名儒祔祀于 孔 庙。

《新唐书·常袞传》:“其后 闽 人春秋配享 袞 於学官云。”
清 钱大昕 《十驾斋【zhāi】养新录·宣圣【shèng】配享》:“元【yuán】 初,释奠先圣【shèng】,以 颜 孟 配享,盖用 宋【sòng】 金 旧制,至【zhì】 延祐 三年,始增 曾子、子【zǐ】思 配享【xiǎng】。”
鲁迅 《伪自由书·文章【zhāng】与题【tí】目》:“鹰犬塞【sāi】途,干儿当道, 魏忠贤 不是活着就配享了 孔【kǒng】 庙么?”

⒌  享,通“饗”。谓有资格承当某事。

《书·吕刑》:“惟克天德,自作元命,配享在下。”
孔颖达 疏:“享,训当也。是此人能配当天命在於天之下。”
一说,谓【wèi】配天享【xiǎng】禄【lù】。 孙星衍 疏:“配谓【wèi】配【pèi】天,享谓享【xiǎng】其禄【lù】,言惟能【néng】肩任天德,自作善命【mìng】,则配天命而享天禄於下矣。”

⒍  享,通“饗”。媲美。

清【qīng】 李渔 《闲情【qíng】偶寄·词曲上·结构》:“近日雅慕【mù】此道,刻欲追踪 元 人,配饗 若士 者【zhě】儘多,而究竟作者【zhě】寥【liáo】寥,未【wèi】闻【wén】絶唱。”
《西【xī】湖【hú】佳话【huà】·六桥才【cái】迹》:“我今到 杭州【zhōu】,若得在 西湖【hú】 上也做些好事,与 李 白 二公配饗,好不快心!”

国语辞典

配享[ pèi xiǎng ]

⒈  贤人或有功于国家【jiā】文化的【de】人,附祀于庙,同受祭飨。如天子为崇扬他的【de】先祖,使与【yǔ】天【tiān】同【tóng】享;又旧时祭孔时【shí】,附【fù】祀颜回【huí】、曾子、子思、孟子及历代以功臣祔祭在帝王祖庙【miào】里等【děng】是。也【yě】作「配【pèi】飨」。

分字解释


※ "配享"的意思解释、配享是什么意思由恒修居汉语词典查词提供。

造句


1.唯有能证实和别人平【píng】等的【de】人才和别人平【píng】等,唯【wéi】有懂得赢【yíng】取自由【yóu】的【de】人才配享有自由。

2.不惜牺牲自由以【yǐ】图苟安【ān】的人【rén】,既不配【pèi】享受自由,也不配获得安全。富兰克【kè】林

3.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,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。

4.对陈瑜来说,他认识到了作【zuò】弊是错误之举,总觉得【dé】自己不配享【xiǎng】受【shòu】现【xiàn】在的生活。

5.道【dào】德确实不是指导人【rén】们【men】如何使自己幸福的教条【tiáo】,而是【shì】指导【dǎo】人们如【rú】何配【pèi】享有幸福的学说。

6.不惜【xī】牺牲自由【yóu】以图苟【gǒu】安的【de】人,既不【bú】配享受【shòu】自由,也不配获得安全。

7.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【yào】,人们【men】就【jiù】不再配享受【shòu】自【zì】由了。毕达哥拉【lā】斯

8.唯有能证【zhèng】实和【hé】别人平等【děng】的人才和别【bié】人平等,唯有懂得【dé】赢取自【zì】由【yóu】的人才配享有自由。波德【dé】莱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