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īngchá

京察


拼音jīng chá
注音ㄐ一ㄥ ㄔㄚˊ

京察

词语解释

京察[ jīng chá ]

⒈  明清【qīng】定期考核京官的制度。明代每六年举行【háng】一次【cì】。清代【dài】吏部设考功清吏司,改为三【sān】年考核一次,在【zài】京的【de】称“京察【chá】”,在外【wài】地的【de】称【chēng】“大计”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明 清 定期考【kǎo】核京【jīng】官的制度【dù】。 明 代每六年举行【háng】一次【cì】。 清 代吏部【bù】设【shè】考功清吏司,改为三年考核一次,在京的【de】称“京察”,在外地的称“大计”。参【cān】阅【yuè】《清【qīng】会典·吏【lì】部八·考功清【qīng】吏司》。

《明史·选举【jǔ】志三》:“考察之【zhī】法,京【jīng】官六年【nián】,以巳、亥之【zhī】岁,四品以上自陈以取上裁,五【wǔ】品【pǐn】以下分别致仕、降调、閒往【wǎng】为民【mín】者有差【chà】,具册奏请,谓之京【jīng】察。”
《官场现形【xíng】记》第五三回:“这【zhè】位【wèi】 淮【huái】安府 乃是翰林出身【shēn】,放过一任学臺,后来又【yòu】考取御史,补授御【yù】史,京察一【yī】等放出来的【de】。”

国语辞典

京察[ jīng chá ]

⒈  旧时【shí】定期考【kǎo】核京城官吏的制度。如明【míng】代每【měi】六【liù】年考核一次,清【qīng】代则三年一次。

《明【míng】史·卷七一·选【xuǎn】举志三》:「考察之【zhī】法,京官【guān】六年,以巳、亥【hài】之【zhī】岁,四品【pǐn】以上自陈以取上裁,五品以下分别致【zhì】仕、降调、闲住为【wéi】民【mín】者【zhě】有【yǒu】差【chà】,具册奏请,谓之京察。」

分字解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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