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编撰接续。
⒈ 编撰接续。
引《汉书·高惠【huì】高后文功臣表序》:“哀 平【píng】 之【zhī】世,增【zēng】修【xiū】 曹参、周勃 之属,得【dé】其宜矣。以缀续前记,究其本【běn】末,并序位次,尽【jìn】于 孝文,以昭元【yuán】功之侯【hóu】籍。”
《后汉书·百官【guān】志序》 刘【liú】昭 注【zhù】引 汉 胡广 《小学汉官篇【piān】注》:“盖法有成【chéng】易,而【ér】道有因革,是以聊集所【suǒ】宜,为作詁解,各随其下,缀续后事,令世施行,庶明【míng】厥旨【zhǐ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