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承认罪过。
⒈ 承认罪过。
引《书·大禹谟》:“帝初于 歷山【shān】,往于田【tián】,日号【hào】泣于【yú】旻天,于父母,负罪引慝。”
唐 柳宗元 《唐【táng】故秘【mì】书少监陈【chén】公【gōng】行状》:“天子加惠羣臣【chén】而引慝焉,德至厚【hòu】也。”
⒈ 引咎自责。
引《书经·大禹谟》:「帝【dì】初于历山,往于田,日号【hào】泣于旻【mín】天【tiān】,于父母,负罪【zuì】引慝。」
唐·柳宗【zōng】元〈唐故【gù】秘书【shū】少监陈【chén】公行状〉:「天子加惠群臣而引慝【tè】焉,德之【zhī】厚也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