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一同商议。
⒉ 特指中人,为双方介绍、作证之人。
引《宋【sòng】史【shǐ】·职官志一》:“开【kāi】宝【bǎo】 六年,始詔 居正、餘庆 於都【dōu】堂与【yǔ】宰相同议政事。”《儒林【lín】外史》第【dì】二回:“集上【shàng】人家【jiā】,凡有公事,就在这庵里来同议。”
引《初刻拍【pāi】案惊奇》卷十:“立婚约 金声。同【tóng】议友人【rén】 张安国【guó】 李文才【cái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