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申请审核。
⒈ 申请审核。
引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【zhì】二》:“凡王言之制有七:一曰册书……七日敕【chì】牒,随【suí】事承制【zhì】,不易於旧则用之。皆宣【xuān】署申覆【fù】,然后行焉。”
清 黄六鸿 《福惠全书·莅任·禀帖【tiē】赘【zhuì】说》:“但奉【fèng】宪行,细为踏勘筹度,下【xià】吏过计,不得不有禀【bǐng】于宪【xiàn】臺,已具详【xiáng】申覆【fù】前臺矣。”
按,《正字通·西【xī】部》:“覆,官府【fǔ】吏文之申请于上【shàng】者【zhě】,曰申,曰覆【fù】。”
⒈ 向上级或有关机关申请审核。
引《新唐书·卷四七·百官志二》:「皆宣署申复,然后行焉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