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疏通开浚。
引《元史·河渠【qú】志二》:“钱塘【táng】县 城南上隅 龙山河 至 横河桥,委係【xì】旧【jiù】河,居民侵占,起建房【fáng】屋,若疏闢以【yǐ】接【jiē】 运河【hé】,公私大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