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徽宗时对县主的改称。
⒈ 宋徽宗 时对县主的改称。
引宋【sòng】 袁文 《瓮牖闲评【píng】》卷三【sān】:“其( 蔡京 )子 絛 作《国史后补》,乃【nǎi】谓 徽宗 以公【gōng】主【zhǔ】、郡、县主【zhǔ】为不典【diǎn】,遂命有司【sī】议之,以【yǐ】本朝【cháo】 嬴 姓,欲易公主为帝嬴,郡【jun4】、县主为宗嬴【yíng】、族嬴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