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救援接济。
引宋【sòng】 司【sī】马光 《三省咨目》:“每五七日一【yī】次赴县请领口【kǒu】食,先从下户为始,县亦置簿拘管请却之【zhī】数,如此救接【jiē】,直至成熟日,方即【jí】一【yī】切住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