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螫刺和攫取。喻毒害人民。
引明 沉【chén】榜 《宛署杂记·街道》:“彼为役者,自【zì】分已为【wéi】里中人【rén】所贱,而上之人又贱用之,遂不復知人【rén】间有羞耻【chǐ】事,苟【gǒu】可螫搏【bó】,无所顾恤。每民【mín】间有事,应与拘送,则【zé】有鞋脚钱;或已就拘【jū】执,两愿和【hé】息,则有酒饭【fàn】钱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