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犯人交纳钱财以免除杖刑。
引《醒世【shì】姻【yīn】缘【yuán】传》第十二回:“珍哥 绞罪, 鼂源 有力【lì】徒罪, 伍圣道、邵强仁【rén】 无力徒罪【zuì】, 海会【huì】、郭姑子 赎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