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诗八病之一。又名【míng】伤音病。凡【fán】五言诗一联【lián】中除【chú】韵【yùn】脚外,其【qí】余九字中有【yǒu】相同之韵者【zhě】即为犯小韵。如“客子已乖离【lí】,那宜远相送”,子【zǐ】、已、离、宜同【tóng】韵,即称为【wéi】犯小韵。
⒈ 诗八病之一。又名伤音病。凡五言诗一联中除韵脚外【wài】,其【qí】余九字中【zhōng】有相同之【zhī】韵者即为【wéi】犯小【xiǎo】韵。如“客【kè】子已乖离,那宜远相送”,子、已【yǐ】、离、宜【yí】同韵【yùn】,即称为犯【fàn】小韵。参阅《文镜秘【mì】府论·文二十八种【zhǒng】病》。
引宋 魏庆之 《诗人【rén】玉屑【xiè】》卷十一:“六曰小韵【yùn】,谓除本韵一【yī】字【zì】外【wài】,九字中不得有两【liǎng】字同韵,如‘遥’、‘条’不同。”
明 胡震亨【hēng】 《唐音癸籤》卷十【shí】二:“小韵,除韵外,但九字【zì】中有【yǒu】相【xiàng】犯同声者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