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iān

佥议


拼音qiān yì
注音ㄑ一ㄢ 一ˋ

繁体僉議

佥议

词语解释

佥议[ qiān yì ]

⒈  众人的意见。多用于群臣百官。

⒉  共同商议。

引证解释

⒈  众人的意见。多用于群臣百官。

南朝【cháo】 梁 沉约 《授萧惠休【xiū】右僕射诏》:“入副【fù】朝端,僉议斯在。”
唐 白居易 《中书舍人韦贯【guàn】之授【shòu】礼部侍郎制【zhì】》:“仪曹之选【xuǎn】,僉【qiān】议所归。”
《资治通【tōng】鉴【jiàn】·唐玄宗开元六年》:“﹝ 宋璟 ﹞又奏【zòu】:‘大理卿 元行冲 素称才行,初用之【zhī】时,实【shí】允僉议;当事之后,颇非称【chēng】职,请【qǐng】復以为左散骑【qí】常侍。’”

⒉  共同商议。

《宋史·胡【hú】銓【quán】传》:“檜【guì】 之遂非愎【bì】諫,已自可见【jiàn】,而乃建白令臺【tái】諫、侍【shì】臣僉议可否,是盖畏【wèi】天下议己,而令臺諫、侍臣共分【fèn】谤耳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【sòng】太祖乾德【dé】三年》:“先是 全斌 受詔,每制置必【bì】与诸将僉【qiān】议,因是虽【suī】小事亦【yì】各为异【yì】同,不能即决【jué】。”

国语辞典

佥议[ qiān yì ]

⒈  众人的意见。

《南齐【qí】书【shū】·卷四七·王融传》:「臣侧闻【wén】佥议,疑给虏【lǔ】书,如臣愚情,切有未喻。」

⒉  共同商议。

宋·胡铨〈戊【wù】午上高宗【zōng】封事〉:「桧之遂非【fēi】愎谏,已自可【kě】见,而【ér】乃建白令台谏、侍臣佥议可否,是盖畏天【tiān】下议己,而【ér】令台谏【jiàn】、侍臣共【gòng】分【fèn】谤耳。」

分字解释


※ "佥议"的意思解释、佥议是什么意思由恒修居汉语词典查词提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