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赋税的数额。
引元 戴【dài】表元 《排律十七韵【yùn】贺阮侯【hóu】伯【bó】子》:“攅眉询赋额,正色署刑书。”《花月痕》第四回:“朝廷赋额日亏,军储日絀。”《清史【shǐ】稿·食货【huò】志二》:“总计全国【guó】赋额,其可稽者, 顺治 季【jì】年,岁徵【zhēng】银二千一百五【wǔ】十餘【yú】万两,粮六百四十餘万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