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哀怜顾恤:悯恤生民。
⒈ 怜恤。
引唐 柳【liǔ】宗元 《谢【xiè】李中丞安抚崔简戚【qī】属启》:“儻【tǎng】非至仁厚德【dé】,深加悯恤【xù】,则【zé】流散转死,期在须臾。”
《元史【shǐ】·泰定帝纪二【èr】》:“今当【dāng】恐惧儆省,力行善政,亦冀陛下谨慎修德,悯【mǐn】恤生【shēng】民。”
《说唐》第二回:“今既废黜,不可加罪,还宜悯恤。”
⒈ 怜恤。
引《元史·卷三〇·泰【tài】定帝本纪二》:「亦【yì】冀陛下敬【jìng】慎修德,悯恤生【shēng】民。」
1.商业保险或者制度【dù】兜底,固【gù】然能让伸手救助【zhù】少些后顾之忧,又如果老【lǎo】人自己能【néng】心存善意【yì】,懂得宽宥与悯恤【xù】,可能比保险【xiǎn】或责【zé】罚更为靠【kào】谱。
2.悯恤弱者既是人之天性,也是社会校准强弱【ruò】群【qún】体间权【quán】益分化的【de】道【dào】德力【lì】量体现【xiàn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