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继续前人之志。
⒈ 继续前人之志。
引《通志·总【zǒng】序【xù】》:“大【dà】抵开基之人,不免【miǎn】草【cǎo】创,全属继志之士为之弥缝。”
《宋史·礼志一》:“孝宗 继志,典章文物,有可称述。”
柳亚【yà】子 《邹韬奋逝世三周年【nián】纪念【niàn】》诗【shī】:“遗雏差喜摩双【shuāng】翅,继志端应【yīng】慰【wèi】九泉。”
⒈ 承续前人的志意。
引《礼记【jì】·学记【jì】》:「其言也,约而达,微而臧,罕譬【pì】而喻,可谓继志【zhì】矣。」
1.而其所立下【xià】的遗【yí】嘱【zhǔ】,则是【shì】嘱咐马【mǎ】英九“继志述事,适时全力【lì】以赴。
2.再告诉【sù】他,“皇上自强不【bú】息,时时以继志述事【shì】为念,则所以仰慰【wèi】文【wén】宗(咸丰)及两宫【gōng】皇太后者,于【yú】孝道尤为光大”,这才是真正【zhèng】的【de】尽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