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掌管事务。
引《淮南子·主术训》:“执正营事,则谗佞姦邪无由进矣。”高诱 注:“营,典。”《法苑珠【zhū】林》卷九【jiǔ】一:“若常住僧物多,而招提僧有所须者【zhě】,营事比【bǐ】丘应集僧行筹索【suǒ】。”
1.发展事业本身并没【méi】有什么目的,必须【xū】在经营事【shì】业【yè】的过程中,完成修、齐、治、平的【de】人生使【shǐ】命,立业才有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