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拜授官职。
⒈ 拜授官职。
引《后汉书·第五伦传》:“其刺【cì】史、太【tài】守以【yǐ】下,拜除京师及道出【chū】 洛阳 者【zhě】,宜皆【jiē】召见,可因博问四方,兼以观察其人。”
《东观【guān】汉记【jì】·邓禹传》:“追至 鄴,謁上,见之甚【shèn】欢,谓曰:‘我得拜除长吏,生远【yuǎn】来,寧欲仕【shì】邪?’”
清 钱谦益 《太【tài】仆【pú】寺少卿陈【chén】大绶授中宪大夫制》:“奉公砥节,谢苞苴竿【gān】牘【dú】之私;守己俟时,絶传遽拜【bài】除之竇。”
⒈ 除旧官,任新官。
引《后汉书【shū】·卷四一·第五伦传》:「其刺【cì】史、太守以下,拜【bài】除【chú】京师【shī】及道出洛阳【yáng】者,宜皆【jiē】召见,可因博【bó】问【wèn】四方,兼以观察其【qí】人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