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县署之杂役。
引《梁书【shū】·沉【chén】瑀传》:“瑀【yǔ】 召其【qí】老者为 石头仓 监,少者补【bǔ】县僮。”清 俞正燮 《癸巳类稿·周【zhōu】官庶子义【yì】》:“汉 人所谓童骑,《梁书·沉瑀【yǔ】传【chuán】》所谓县僮, 五代【dài】、辽、金、元 人所谓孩儿【ér】班、寝殿小底、著户郎【láng】君及【jí】诸王以下祗候小底, 明【míng】 所谓门子,今所【suǒ】谓小茶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