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注录官籍。
⒉ 引用本事或其他著作作注释。
⒊ 引水灌入。
⒈ 注录官籍。
引唐 刘肃 《大唐【táng】新语【yǔ】·举【jǔ】贤》:“及 济 领吏部, 处约 以 瀛【yíng】州 判佐【zuǒ】参【cān】选。引注之次, 济 遽索笔,曰【yuē】:‘如志,如【rú】志。’注通事舍【shě】人。”
宋 赵与时【shí】 《宾退录》卷四:“一【yī】人曰:‘我等官职总【zǒng】由此【cǐ】老翁。’一人曰【yuē】:‘总由天【tiān】上。’……明【míng】日【rì】引注,由老翁者【zhě】被放,由天【tiān】上者【zhě】得留。”
⒉ 引用本事或其他著作作注释。
引清 陈【chén】婉【wǎn】俊 《<唐诗【shī】三百首>凡例》:“是编引注之义【yì】有二,即引本【běn】事以【yǐ】证之者为正【zhèng】注,至【zhì】寻源遡流博采他书以相证者为互注。”
⒊ 引水灌入。
引《宋史·律历志二》:“漏刻……其【qí】制有铜【tóng】壶、水称、渴【kě】乌【wū】……之属。壶以【yǐ】贮水,乌以引注。”
1.她,静如处子【zǐ】,动【dòng】如脱兔【tù】。即【jí】使没有发【fā】动引擎,在马路上飞速疾驰,只是静【jìng】静的【de】,都能自然【rán】而然的吸引注视【shì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