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治理河流的事宜。多指治理黄河。
⒈ 治理河流的事宜。多指治理 黄河。
引宋 苏辙 《再乞责降李伟札子》:“且【qiě】修 河 司虽【suī】罢【bà】,而 李伟 不去【qù】,姦言时至【zhì】, 河 事变更不【bú】定, 河 朔生【shēng】灵无时得安。”《宋史·河渠志二》:“如此施行,不【bú】独【dú】 河 事就绪,天下臣【chén】庶【shù】,自此不敢以虚誑欺【qī】朝廷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