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为婴儿命名。引申为婴儿时【shí】期。语【yǔ】出《礼记·内则》:“子生三月【yuè】,父【fù】执子之右手,咳【ké】而名之。”陆德明【míng】释【shì】文:“孩字又【yòu】作咳【ké】。”
⒈ 为婴儿命名。引申为婴儿时期。
引语出《礼记·内则》:“子生三月,父执子之右手,咳而名之。”
陆德明 释文:“孩字又作咳。”
唐 元【yuán】稹 《招讨镇州制》:“因念自【zì】孩名之逮【dǎi】于【yú】羈丱,十三【sān】年不能为成人,岂忍一朝之忿【fèn】,驱【qū】而杀之。”
1., 该男孩名叫【jiào】都道博杰瑞【ruì】米【mǐ】,最后一次见到他【tā】时,他【tā】正在他家附近【jìn】洪泛【fàn】红树林的沼泽边玩耍,此处位于北部的昆【kūn】士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