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踰僭”。
⒉ 指超越本分,冒用在上的名义或物品。
⒈ 亦作“踰僭”。指超越本分,冒用在上的名义或物品。
引《后汉书·马援传【chuán】》:“八年【nián】,因兄子 豫 怨谤事【shì】,有司奏 防 光 兄弟【dì】奢侈【chǐ】踰僭,浊乱圣化,悉免就国。”
《通典·食【shí】货【huò】一》:“自 秦孝公 用【yòng】 商【shāng】鞅 计【jì】,乃隳经界,立阡【qiān】陌,虽【suī】获一时之利,而兼併踰僭兴矣。”
明 胡【hú】应麟 《少室山房【fáng】笔丛·丹铅新录八·周礼屦人》:“古【gǔ】者妇人【rén】屨【jù】与男子【zǐ】同。自后妃【fēi】以至命妇,制度质采,咸有等差,不【bú】得【dé】踰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