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事先请示。
⒈ 事先请示【shì】。 《后汉书·党锢传·李膺》:“膺【yīng】 知其状,率将吏卒破【pò】柱取 朔【shuò】,付 洛阳 狱。受辞毕,即杀【shā】之【zhī】。
引让【ràng】 诉【sù】冤於【yú】帝【dì】,詔 膺 入殿,御亲临轩,詰以不先【xiān】请便加诛辟之意。”
王先谦 集解引 惠栋 曰:“建【jiàn】武【wǔ】 三年,詔曰【yuē】:‘吏不【bú】满【mǎn】百【bǎi】石,下【xià】至墨【mò】綬【shòu】长【zhǎng】相,有罪先请。’ 朔 为县令,法应先请,然后加刑也【yě】。”